机构全称 |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负责人 |
陈峰 |
电话 |
0635-8423360 |
机构概况 |
(一)参与地方性公路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编拟全市普通国省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公路发展资金建议计划。 (二)参与制定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实施。 (三)参与拟定全市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大中修及公路桥梁、服务区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投标等前期文件编制及报批等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四)参与全市普通国省道及各类工程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组织交工验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 (五) 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工作。参与编报日常保养等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水毁抢修等工作。保障停车区、服务区、公路站等服务设施和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六) 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路产路权及其相关资产的保护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涉路工程技术审查和监管,配合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处理违规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承担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 (七)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统计、路况调查、公路普查、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八)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战备和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抗震防灾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建设、公路抢险保通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通行信息发布等工作。 (九)承担公路行业工程、养护项目等技术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十)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