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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职责任务清单
11371500004428071R/2024-45280601
2024-02-26 12:09:50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职责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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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二、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 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二)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等工作。
(三)贯彻执行行业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
(五)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六)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负责局机关综合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服务及专题调研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
2.负责组织起草并审核把关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及综合性材料。(流程规范见附件1:1.2)
3.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省厅及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流程规范见附件1:1.3)
4.负责局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4)
5.负责局印鉴管理及用印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5)
6.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6)。
7.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7)
8.负责各级各类来文、来电收发传阅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8)
9.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9)
10.负责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0)
11.负责市民热线承办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1)
12.负责车辆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2)                                                                                                                                                        13.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务,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票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3)
14.负责机要保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人事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做好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调整、干部任免、职级晋升、干部奖惩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1)
2.负责办理调动人员增减人计划,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工作的报批业务等。(流程规范见附件1:2.2)
3.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休)假等,按照要求完成数据整理汇总,并报送至相关部门。(流程规范见附件1:2.3)
4.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流程规范见附件1:2.4)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系统内事业绩效考核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5)
6.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规范见附件1:2.6)
7.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7)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管理有关事项。(流程规范见附件1:2.8)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员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9)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法规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一)起草市级权限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牵头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
(三)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
(八)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
(九)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十)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1.负责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
2.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2)
3.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3)
4.负责办理市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流程规范见附件1:3.4)
5.组织开展市局普法宣传和普法考试(流程规范见附件1:3.5)
6.负责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流程规范见附件1:3.6)
7.负责市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7)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部门建设(流程规范见附件1:3.8)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9)
10.指导县(市、区)相关法治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0)
11.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1)
12.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2)
13.负责交通运输重大决策、地方立法的前期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3)
14。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4)
1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规划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布局规划。
二、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四、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五、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六、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指导地方铁路、机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一)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
(三)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
(五)组织开展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七)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
(九)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十一)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的衔接平衡。(流程规范见附件1:4.1)
2.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4.2)
3.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3)
4.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4.4)
5.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4.5)
6.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7.组织开展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
8.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负责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
10.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11.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建设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机场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二、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1.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1)
2.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 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流程规范见附件1:5.2)
3.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3)
4.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5.4)
5.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5.5)
6.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5.6)
内设机构名称:科技教育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一)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
(二)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三)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四)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五)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1.组织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科研项目管理、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推进行业科技进步。监督指导行业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1)
2.归口管理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制订行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落实。承担重大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2)
3.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质量、计量、知识产权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3)
4.牵头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4)
5.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引导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督导行业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6.5)
6.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行业职工重点培训工作,承担局属单位职工教育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教育有关业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流程规范见附件1:6.6)
内设机构名称:安全监督科(挂运输管理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按照相应权限,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管区域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
(三)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四)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应急值班工作。
(六)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七)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
(八)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
(九)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
(十一)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
(十二)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组织拟订市级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7.1)
2.指导协调市级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流程规范见附件1:7.2)
3.指导市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流程规范见附件1:7.3)
4.指导市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4)
5.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5)
6.承担组织协调管理权限内的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运输保障。(流程规范见附件1:7.6)
7.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工作,负责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7)
8.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7.8)
9.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道路运输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流程规范见附件1:7.9)
10.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协调市内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流程规范见附件1:7.10)
11.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等运输保障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11)
12.负责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范围内本行业国际运输管理工作。参与政府间运输协定的拟订和谈判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12)
13.根据铁路专用线共用、联运需求,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联运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13)
14.指导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14)
内设机构名称:城市交通科(挂地方海事局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二、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三、按照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工作。
四、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
(一)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
(四)负责城市客运工作。
(五)负责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七)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
(八)组织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
(九)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 (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
(十)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十三)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京杭运河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1、负责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补(换)发、诚信考核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2、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2)
3、拟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8.3)
4、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枢纽规划,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衔接的建议。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技术审查。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组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指导城市综合枢纽运营和服务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4)
5、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流程规范见附件1:8.5)
6、指导机动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监督检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6)
7、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负责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变更、收回、继续经营的审核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7)
8、负责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运营服务及出租车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服务工作。督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从源头上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的日常管理服务。(流程规范见附件1:8.8)
9、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流程规范见附件1:8.9)
10、进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流程规范见附件1:8.10)
11、负责全市船舶 (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11)
12、负责全市内河规划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12)
13、负责市辖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13)
14、负责全市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14)
内设机构名称:开发区和高新区工作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负责承办开发区、高新区剥离至市交通运输局的社会事务管理或协调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机关党委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1.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9.1)              

2.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9.2)                                    

3.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流程规范见附件1:9.3)                                                      

4.负责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9.4)

内设机构名称:离退休干部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 理服务工作。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节日走访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
2.负责老干部去世的善后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2)
3.负责接收(转出)离退休人员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3)
4.负责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4)
5.负责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金缴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5)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流程图及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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