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5年度汽车维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其他
11371500004428071R/2025-45813726
聊交发〔2025〕 43号
2025-08-18
2025-09-04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有效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汽车维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交发〔2025〕43 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5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鲁交法函〔2025〕2号)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聊城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聊双随机办〔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25年度汽车维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联系人:葛志强   

电话:0635-8433379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李建一    

电话:0635-890991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 王斌  

电话:0635-8437728

2025年度汽车维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规范汽车维修经营行为,保障车辆维修质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5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鲁交法函〔2025〕2号)《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聊城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聊双随机办〔2025〕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疏堵结合、从严查处”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推动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抽查范围及时间

(一)抽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参加部门及时间安排

市交通运输局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任务(具体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对“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三、抽查事项及内容等

(一)交通运输部门

抽查事项: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抽查内容:是否在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存在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是否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否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是否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是否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

(二)生态环境部门

抽查事项:检查机动车维修单位是否有环境违法行为。

抽查内容: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于M站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有通过汽车健康档案如实上传尾气排放不合格治理的相关资料,是否执行机动车排放不合格治理技术规范。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抽查事项: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抽查内容: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完成时限及要求

此次检查工作拟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前,各部门要提前通过“鲁执法”移动端(APP)确定入企检查时间,并现场录入检查结果,实现双随机与“鲁执法”移动端(APP)的有效衔接。

(五)上传结果

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到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交通·山东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对存在问题的维修企业,按照各部门职责进行督导整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严格落实维修企业主体责任。各维修企业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扎实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有效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维修质量,杜绝虚假维修,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维修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工作要求。检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公正执法,不得谋取私利。如实记录上传检查情况,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双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