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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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以下易爆品、易燃品、压缩性气体、化学物品、危险物品等危险品,严禁携带乘坐公交车。
易爆品: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发令纸(打火纸)、煤气罐、氧气瓶等。
易燃品: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油漆、白酒、硫磺等。
压缩性气体:打火机、发胶、气雾杀虫剂、过量指甲油等。
化学物品:黄磷、砒霜、敌敌畏、硫酸、盐酸、臭氧水、苛性钠、金属镁粉、金属钠、铝粉等危险品。
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
此外,乘客还可以自行查看携带的物品,如果外包装上有“危险品”标志,也严禁携带上车。
3-2.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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