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实施道路货运企业奖励政策的通知》(鲁交运管〔2023〕24号)要求和省厅下发的备选企业名单,聊城市德兴泰物流有限公司已纳入省奖励政策申报范围,经市级初审,拟确定推荐聊城市德兴泰物流有限公司参与申报省道路货运企业奖励资金,公示期7天,公示期至3月13日。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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