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环委〔2023〕2号)《聊城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公开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要求,现将我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开如下:
1.负责指导公路等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2.指导各地公路网建设优化,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3.负责落实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政策和重点企业货物运输“公转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5.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
6.负责组织公路部门为处置有关突发环境事件提供运输或机具设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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