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二、岗位名称:
聊城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
(二)负责市辖区和市属开发区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运营管理。
(三)负责城区(站前街以东、财干路以南、光岳路以西、湖南路以北)范围内运政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四)负责高速公路路政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五)负责通航水域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
(六)负责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级公路及跨区域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领域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
(七)指导、监督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635-843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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