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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他
11371500004428071R/2026-46321510
聊交发〔2026〕19号
2026-08-05
2026-08-20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有效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发展改革委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交发〔2026〕19 号

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商务部门,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26〕17号)要求,立足我市货运行业发展实际,扎实推动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期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中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二)补贴范围

1.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车籍地为聊城市的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

2.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聊城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与报废车辆登记所有人一致,报废旧车购置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

3.新购置货车补贴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聊城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

自政策出台之日起,外地转入聊城市的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不再纳入本次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1),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成效

(一)补贴资金申请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通过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网址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_qy/login或使用微信小程序:“设备更新快捷通”)向车籍所在地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请,并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相关材料按照“一车一档”规范整理,通过线上系统报送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开展初审。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网”车辆排放阶段查询截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车辆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网”车辆排放阶段查询截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其中,新购置新能源车辆的,还需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符合《城市配送物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如委托办理的,还需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由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材料审核

1.县(市、区)初审。申请补贴资金的车辆所有人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向车辆所在地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所需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提报市级复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县(市、区)受理单位应当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对《聊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信息进行盖章确认。

2.市级复审。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在县(市、区)受理单位初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退回初审单位重新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审核车辆报废凭证。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本地号牌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其他信息,《道路运输证》注销后重新办理的应严格核实是否具备必要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相关信息。

审核车辆更新凭证。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本地号牌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相关信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道路运输证》、新能源车辆是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是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以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其他信息。

(三)资金拨付

1.县(市、区)确认。每月3日前,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将《聊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县(市、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初审情况报告》(后附汇总表,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度假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逐页盖章确认)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

2.市级确认。每月5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将上一月《聊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复审情况报告》(附汇总表)盖章确认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3.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资金管理。2026年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只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筹措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妥善做好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关延续工作。

(二)优先支持电动重卡。补贴资金优先补贴电动重卡。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引导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综合采用各类优惠措施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营造环境,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

(三)强化资金监管检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加强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协调处置并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工作统筹引导。按照“总额控制、均衡实施”的原则,结合资金规模,采取定期限额方式,推动补贴资金按月均衡拨付使用,保障政策平稳落地、有序推进。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咨询诉求,引导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动、有序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


附件: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docx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附件2:聊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docx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附件3:聊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委托书.docx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附件4:县(市、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初审情况报告.docx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附件5: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审核明细表.docx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发展改革委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0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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