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政务网(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公开电话、办公地址等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制定的、与交通运输职责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科室业务范围内需要公开的信息。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财政、财务信息;人事任免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政务网(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聊城政府网(www.liaocheng.gov.cn)或本机关网站(http://jtj.liaoche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
本部门还在机关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为线下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聊城市昌润北路103号,联系电话:0635-8433720,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0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33720
传真:0635-84335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03号,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聊城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3.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a.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b.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c.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d.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e.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f.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g.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0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33720
传 真:0635 - 8433503
电子信箱:lcsjtjbgs@lc.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200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电子邮箱:zwgk@lc.shandong.cn 传真:0635-606670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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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对标市、厅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加强制度创新、提升工作标准、建立工作模板,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提标、提质、提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特别是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聊城样板、扩大有效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助企纾困等方面,及时公开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引导发展预期。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27条、概况类信息更新48条。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一是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健全完善审查登记、转办分送、拟定意见、审核审签、答复申请、归档备查等全链条办理工作机制。二是规范了答复文书,按照市政府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程序处理文书模板、答复实体处理文书模板,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形式严肃严谨。三是规范了办理时效,建立提醒督促机制,大力压缩办理时限。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4件,答复率100%。
(三)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完成了2018年以来部门文件的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工作,建立了常态化的编辑、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了我局规范性性文件数据向上汇聚和对外发布质量。对标市政府统一要求,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民互动,完善线下公开平台,今年以来先后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聊媒体、市民代表、政务新媒体代表,“零距离”走进交通重点项目,“面对面”沟通交流,举办了“夜享公交体验日”“走进大外环”“走进高铁”“交运集团客运研学体验”等4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增进了对交通运输工作的了解与信任。在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公开聊亮·为您开放”的政府开放月活动中,我单位荣获全市组成部门二等奖。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理顺工作机制。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组织市内公共交通企业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公共企业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3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17 | ||
行政强制 | 23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市政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还比较少,行政决策预公开还不够规范,专家、媒体、相关利益方等列席局有关会议的制度还有待完善,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等。
下一步,一是着力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规定,强化政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一体推进。二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研判、关口前移,提前了解申请人诉求,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尽量降低后续法律风险。三是打造政府开放日等公开品牌,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出亮点、出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公开情况: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企业补助、开辟优化公交线路、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共承办政协提案12件,均为主办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提案内容主要涉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网络货运发展、道路客运站场升级等方面。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2年均实现了按期办结率、满意率“两个100%”。
(三)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及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在公开形式上,积极推进政民互动,举办了一系列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聊媒体、市民代表、政务新媒体“走进交通重点项目”政府开放日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朋友的建议和意见。该做法在聊城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晚报网、聊城日报等媒体均进行了重头篇幅报道。
字号: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建强标准规范体系,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局网站发布信息259条。其中,政策解读2条;意见征集9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1条;行政执法信息33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12条。持续强化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办理情况全部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4件,答复率100%。较上年相比,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涨幅明显。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2次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与申请人面对面交流,安排专门力量靠上抓,答复意见赢得当事人认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坚持“谁产生信息谁公开”的理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局办公室统筹协调、专人负责,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确定具体负责人,通过督查督办、电话调度等形式,加强调度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牵头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在局官方网站、政府公开网进行了意见征集、公告公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新增公共交通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市公交领域的企业概况相关政策通过政府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理顺工作机制。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对平台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把关”的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07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8 | ||
行政强制 | 16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在下半年经局分管领导协调以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政务公开从业人员“少而不专”,在下半年局领导争取了人员进行了加强;三是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下半年分管领导牵头召开2次专题会,明确责任和分工,目前改善效果明显;四是业务能力不足,计划2023年组织举办政府信息业务培训会议,提升整体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5件,其中主办件7件,分办件4件,协办件4件,已全部办结。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公交线路开辟、“大交通”建设等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市政协提案10件(主办9件,协办1件),所有提案均全部办结,提案内容主要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交通疫情防控等方面。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2年均实现了按期办结率、满意率“两个100%”。
2022年在公开形式上,邀请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聊媒体现场观摩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在项目建设一线组织召开现场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朋友的建议和意见。该做法在聊城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晚报网、聊城日报等媒体均进行了重头篇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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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昌润北路103号,邮政编码:252000,联系电话:0635-8433503,传真0635-8433503,电子邮箱:lcsjt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加强工作台账化管理,深化完善监督提醒机制,积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建强标准规范体系,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条,局网站发布信息480条。强化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共办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建议22件,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提案9件。做到了及时、准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办理情况全部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答复情况看,不掌握相关信息2件,答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全员抓公开”的思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中心保障支撑,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确定具体负责人,通过督查督办、电话调度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任务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实现了信息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一盘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派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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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聊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布我局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健全完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开结果。三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强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到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于已公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进行了调整更新。五是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增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1 | 0 | 0 |
行政强制 | 5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766323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还不够到位。二是还存在部分政务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在科室年度考核、直属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推进政务公开不担当不作为的,视情况进行全局通报。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范。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三是强化监督评价。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全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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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制作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聊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平台建设,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
(一)主动公开。2019年,利用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电视台、报纸等平台主动发布工作动态、财政资金、会议文件814余条,发布文件会议解读信息23条,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同时,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参加“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制作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填报信息发布审批表,报信息发布负责科室后由专人统一发布,确保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保证发布内容准确、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满足群众对交通运输信息的新需求。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协调、检查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落地。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研究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问题,并及时报送公开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10 |
1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步,但在公开总量、公开时效、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压实科室责任,力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二、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局机关门户网站平台建设,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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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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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现将二〇一〇年度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4月29日国办发〔2008〕36号发布的《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强化管理和服务,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及时梳理并研究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等各项制度,使工作有章可依。局机关各科室积极主动配合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安全性。
(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深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活动目标任务、活动内容、步骤安排,并对活动提出要求。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布置,提出活动要求,极大地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通过机关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公开范围涉及政务信息、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公告、图片新闻、机关党建、职工天地等7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发布政府政务新闻类信息80条,图片100余张。主要公开内容有与公路建设、社会公众出行相关的信息;本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人、人事任免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单位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为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欠缺、政策解读机制较弱等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工作流程,逐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水平及促进公路发展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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